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新闻 > 案件聚焦 > 正文
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相关案例(四)
2023-08-2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3-08-21

惠农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政务公开信息依法保护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件类别】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相关案例

  【基本案情】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数字检察工作中,通过大数据归集互联网政务公开信息,发现惠农区政务网站公示的廉租房配租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信息中,通过比对不同时间段公示的相同人员信息,能够准确获取公民身份号码、银行账号等完整信息,存在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安全隐患,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履职过程】

  2023年4月,惠农区检察院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开展大数据监督工作,通过建立模型,对2019至2023年期间政务公开信息中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得出异常数据2.1万条。经人工核查发现,近三年来,相关行政部门在针对廉租房配租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人补贴等信息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时,虽对上述事项中所包含的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进行了匿名化处理,但由于各行政机关采取的去标识化规则不同,导致只要对比不同行政机关在不同时间段公示的信息,就能获取被公示公民完整个人信息。经检察机关梳理核实,共发现732人882条银行账号信息及171人身份证号码信息存在泄漏风险。2023年6月,惠农区检察院就此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监督,并于6月8日组织召开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推进会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建议行政机关加强对已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力度,对本案涉及的政务公开信息及时进行撤回修改,同时全面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个人信息保护良好环境。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涉案信息进行了删除,积极对接公安、网信等部门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拟发布信息的审定工作。为更进一步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惠农区检察院又结合案件办理情况,向惠农区政府提交了《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辖区行政机关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专题调研报告》,并与惠农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已下发惠农区78家行政机关遵照执行。

  2023年6月,惠农区检察院对该案跟进监督,经浏览惠农区政务网站公示信息,再未发现涉案问题,公益损害隐患已消除。2023年7月17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将该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监督模型在全市推广使用。

  【案件办理意义】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与信息泄露相伴的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精准诈骗日益威胁着人们的隐私、财产甚至生命安全,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托数字检察优势,通过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深挖个人信息风险隐患,助推个人信息向事前预防转型,以调研报告推动工作机制建立,积极推进当地个人信息保护溯源治理,有效防范个人信息保护安全隐患。

【作者】: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